为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,加大城关区人才资源开发力度,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,加快落实人才强区战略,根据《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》、《兰州市城关区2018年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》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,城关区面向省内外公开引进人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2018年7月1日—3日 (三)体检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排名,按引进计划人数1∶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,体检参照《关于印发<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(试行)>的通知》(国人部发〔2005〕1号),《关于印发<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>的通知》(国人厅发〔2007〕25号),《关于修订<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(试行)>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0〕19号),《关于印发<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>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3〕58号),《关于修订<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致(试行)>及<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>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(在引进人才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,从其规定)。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,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,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、指定医院进行一次,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。 1、 2、 3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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